遛狗狗绳有法律吗?
有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关于犬只的栓养、圈养和放养都做了明确规定。其中第三十条明确规定,携带犬出户时,应采取以下一种或几种措施防止犬只伤人、扰民或者污染环境:(一)为犬只佩戴标识;(二)用束犬链牵引并负责看管,约束动作要温柔,以免惊吓到他人;(三)立即清理犬只排泄物; 违反本条第(一)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违反第(二)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两百元以下罚款;违反第(三)项规定,不及时处理犬只粪便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可以拘留,并依法吊销执照。
各地还有出台关于养犬的地方性规章,对养犬的行为规范做出了进一步细化规定。比如在北京,未经登记或者未办理年检的烈性犬,以及体型较大可能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犬只,严禁携带外出。
携犬出户时,除遵守《动物防疫法》相关规定外,还要遵循下列事项: (一)不得进入市场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二)不得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 (三)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以外的其他交通工具; (四)在小区内遛犬应当避开早晚高峰时段,尽量缩短遛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