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如何给狗上户口?
一、申请办理养犬登记犬主携带犬只到属地公安分(县)局办理养犬登记,填写养犬登记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个人养犬的,须提供户口本或者居民身份证及房屋租赁协议或者房产证(购房合同)等房屋居住证明,单位养犬的,须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及养犬人的有效证件及犬管理人员的合法有效的居住证明;
(二)犬只的近期一寸照片二张,二寸照片一张;
(三)家犬须有畜牧兽医部门出具的注射狂犬疫苗的有效免疫证明和消毒证明;
(四)其它相关材料。
二、公安分(县)局审批发证和登记犬只公安分(县)局接到犬主的申请和提供的材料后,对符合条件的,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养犬登记手续,发放养犬登记证和犬牌,并登记犬只档案,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