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区拉布拉多?
首先,拉布拉多名头很大,被称为“无恶不作”的犬种 。可是它并没有真的做过什么坏事,被污名化主要是因为两个原因: 第一是上世纪90年代央视报道上海黄浦公园某沙滩上出现大量死鱼,经检测导致死亡鱼类体内有农药成分,后来警方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一名饲养拉布拉多的男子有作案嫌疑;
第二就是21世纪初网传拉布拉多“疯狗病”,会传染给人类!(这里补充一下,所谓的疯狗病毒其实叫做“狂犬病”,而感染这种病毒的动物才会表现出“发疯”、“失控”的样子) 后来经过官方调查和权威部门辟谣,这两个传闻都被证明是谣言,可流言的传播速度远比谣言消散的速度快,因此拉布拉多在人们心中的形象一直被贬损。
不过,拉布拉多有“中文学名”这个事实,可能很多不养狗的小伙伴并不知道。 这个名称来源于一个名为《中国动物志》的书籍,这本书是由国家林业局组织编写的,于1984年首次出版发行 。在这本书里,作者根据拉布拉多多吃的特点将其命名为了“中文学名”——“食用犬”! 其实拉布拉多除了毛色以外,和其它狗狗的区别并不明显,而之所以能独立分为一属,也是因为“吃”这个字眼了。
毕竟对于古人而言,能吃的狗子,和不能吃的狗子,区别可不止一点两点大.... 在古代,人们认为狗属于“食肉兽类”,只有猪、羊等家畜才配被称作“食物”,而对人类构成威胁的狼、虎等野兽则被归为另一大类。 而拉布拉多和金毛作为“食肉兽类”(现在分类学上的观点已经不再承认这一类别了),在古代是被禁止拿来当作宠物养殖的,理由同上——“对人类的威胁太大”。
直到明清时期,官方对驯养狗的限制才有所放松,拉布拉多、金毛等才被允许进入家庭。 不过,到了近代由于犬种的筛选繁育,目前我们所说的拉布拉多、金毛等性格都很温顺,再没有成为害兽的危险,这才有了今天遍布大街小巷的拉布拉多身影。